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1:57:05
我与一家国营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但是两份合同都被单位押着了,现在单位效益不好我想辞职,于是我先交了份离职申请书,可是厂领导说现在不办离职手续.我该怎么办?

1、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按规定提出书面通知即可,不需要批准。
2、辞职理由很重要,最好不找自身的原因,你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找理由,一般公司都会在这些问题上出问题的。
3、按上述理由辞职,不仅可以立马走人,还可索取相关的经济补偿金等合法权益。
4、还可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就不占贴了你自己查阅一下。

1\如果单位实在不太好的话,你只有走了,建议你还是忍一忍,全国都是这样.
2\你可以被动离职,就是你连续15天不上班,不请假,就算旷工,
3\你的各种手续拿不走.还要被扣一个月工资.
4\还是忍一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