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遗产婚后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58:48
一老人生前有两套房子,故前口头留言小户型归女儿,大户型归儿子,故后儿子再婚,婚后儿子私下与姐姐到公证处鉴暑了放弃财产证明后,姐姐得到了大小两套房子的所有权,然后姐姐又在公证处鉴暑了将大户型房产赠于兄弟前妻儿子的证明,我想问一下,这样做合法吗?对于遗产的处理,丈夫放弃继承时,妻子不用鉴字吗?

他的做法在道德上是不对的,可是在法律上是可以的。

由于房子是他父亲给他的,而房子的户主是他,而不是你们。那么他有权对自己的东西进行处理。

不过,他应该和你商量一下。

这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当然要经过你的同意!他那样做是侵犯了你的和法权益!对你的不尊重

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但是我们只要明确一点,如果儿子再婚是在老人死之后,这个问题就简单了。

依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于该老人死时,也就是说,如果该老人死后一段时间后儿子才结婚,该房子应为该儿子的婚前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儿子是可以独立处分的。所以,放弃继承等一系列行为,丈夫都可以实施,而无需妻子同意。

我是学法律的,希望我的答案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