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自己的档案必须交5000元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59:05
我是03年在学校与某国企签订了就业协议,上班3个月后单位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岗位与所学专业不对口,本人要求离开,单位扣押我档案,本人没拿就走了。(签订就业协议之前,单位说可以随时走人的。)现在去要档案,单位说需缴纳5000元才给档案。我该怎么办呢?
说是他们单位规定,提走档案就得交钱 ,现在档案在他们单位的档案室里。六年了,因为没有档案,职称一直没法评,就算现在档案拿回来,也得一年以后再评出职,五年以后评高职,亏大了!我找过他们领导,态度很强硬, 想要吃人死的!

这5000块钱是什么钱?是交给单位的?还是档案托管费?如果是档案托管费,是合理的,但可以直接交给档案托管的机构,不需要交给单位,如果单位说是单位替你管的,你得给单位交,你就要了解,你们单位是不是有资质管理档案,如果没有资质,就不用交钱,可直接拿走~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没有权利扣押你的档案的,找他领导要,如果不给去劳动局告他,看了你得补充,我觉得这样的话坚决与他打官司,要他赔偿各项损失,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扯淡,找人事劳动局。

告他,现在法律规定单位不可以因为你这样出现的情况就收取费用,你准定胜诉的!!!!!

可以拿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