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兰克王国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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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国家发展、生产力提高的情况下,法兰克王国封建生产关系逐步产生和发展。随着社会发展,法兰克人地主与罗马人地主逐渐合一,成为大土地所有者阶级。而奴隶、隶农和沦为破产的法兰克公社成员成为依附的农民阶级。大土地所有者与依附农民之间结成一种新型关系---封建生产关系。与此同时,普通的法兰克公社成员与“纳税的罗马人”相结合,形成自由小农阶层。由于天灾人祸、国家赋役沉重和大封建主的兼并,自由小农阶级逐渐丧失土地和人身自由,沦为依附农民,加入到封建生产关系之中。
2.在社会封建化的过程中,国家通过各种法令、政策及国家行为,确立法兰克封建制度形式。8世纪上半叶,查理马特实行采邑改革,使其成为当时封建制度的核心。到9世纪上半叶时,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和普及:一是国家官职和高级教职采邑化;二是君王的封臣也将自己的土地再作为采邑分封给属下,再生产出下一层次的封君封臣关系;三是终身占有的采邑逐渐成为世袭拥有的领地,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都被纳入以皇帝为最高封主、封建领主层层分封的封建等级结构之中。

法兰克封建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封建化形成的标志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和封建主阶级,农奴阶级的出现.
法兰克人是蛮族世界中最落后的一支,三世纪以后才开始由氏族公社向以地域联系为纽带的农村公社(马尔克)过渡,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当时在农村公社里,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公社占据的土地全归公社所有,只有宅旁属地归个人所有.五到六世纪,随着法兰克王国对高卢的征服,新占领的无主土地归公社,其余归全体法兰克人共有,而国王和贵族则占有罗马皇室的土地,并把一部分赏赐给部下,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大土地所有者,从而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社会形态,这在《萨利克法典》中有所反映.
《萨利克法典》是法兰克人古代习惯法的汇编,约在六世纪克洛维死后编成,它是研究早期法兰克社会制度的重要文献,它所反映的社会状况基本上是法兰克社会封建化的起点,反映了当时土地所有制的基本形态:农村公社所有制和王室与地主所有.法典规定,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随意迁入其它村庄,如果强制迁入者要处以罚金,这说明当时存在着公社土地所有制.法典把罗马人分为三种:占有土地的罗马人,与国王同桌共餐的罗马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前两种显然是罗马的土地所有者.另外,从法典规定的对各种犯罪的罚金来看,它明显保护贵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