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跪求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4:23:23
甲去乙家喝喜酒,结束后自己走了。又去其他朋友丁家喝酒,结束后路上遇到丙,和丙又喝了点酒,结束后自己骑摩托车回家。路上自己摔倒导致重伤不治死亡。请问乙方和丙方有法律责任吗?甲方亲属要起诉乙方与丙方,能胜诉吗??

不能胜诉
因为诉讼请求毫无依据
甲作为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 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明知喝酒可能导致醉酒而产生不利后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因此甲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无责任,无直接因果关系,甲醉酒架车因自己负责

要有证据证明其死亡跟其他几家有必然直接的关系,不如劝酒灌酒等。。再就是根据出事现场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具体勘察结果来判断对方是否有责任 一般来说 乙丙有一定责任 但是只是象征性的 主要责任还是甲自负

不能胜诉,也没有法律责任

应该是不行

甲方亲属要起诉,就让他起诉吧,谁也阻止不了。如果甲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要对自己喝酒和骑摩托车造成不利后果承担责任,甲方亲属不会胜诉的。如甲方是未成年人,乙丙丁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