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41:40
本人是一名导游,今年4月28日要带15人团到重庆三峡旅游,4月27日在旅行社领到团款5500元整(并打下一借条:内容是今"领"到重庆三峡旅游团费5500元整),4月28日凌晨5点左右接团,被一伙人抢劫(5500元加本人身上现金,手机),随后到公安机公报案(并已立案),由于机票问题我只好把团带完,回旅行社就没有在此旅行社工作,(这次抢劫案,公安机关也没有破获),直致今日收到法院传票,该旅行社将我告上法庭,讲什么请求法院裁决,我在电视上看到过此类案件,好相我是带团是在工作时间内,所以想请广大律师朋友咨询一下,相这种案件,是我的胜算大些还是旅行社,该怎么做,
注:公安机关已立案,案发当时通知了旅行社负责人,另外被抢同时有目击者(目击者只看到模模糊糊几个人在那里搞事,并已目击者写下凭证)
麻烦大家帮帮忙!

如果公安立案并通过对你本人有其他目击者的调查确认确实有抢劫事件发生。而你本人携带此数额现金又未违反公司规定,那因此产生的后果,你无过错,又在履行职责期间,由公司承担。
注意提供证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