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人找民工或亲戚朋友之类的人打我(导致轻伤),但他不在!问:我可不可以告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07:26
若他也在,可不可以告他。还有,倘若我当时被打之后,随手拿起一件东西(木板、砖头类)将其中一人致残(手或脚骨折)或轻伤!我是否属正当防卫,如果不是…要负什么责任…ps:用二十分问这么多问题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也想给一百,可是手机…

不管他当时在不在场你都可以告他,但是要有证据证明是他指使那些人对你进行故意伤害。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

关键是“正在进行的”这几个字,如果你反击的时间符合这个条件,那么就是正当防卫。

如果不是正当防卫,结合这个案情,就算你对他造成了轻伤,也就是陪些钱,但是派出所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节的时候,你的态度必须要好。

你可以告他,你最好有证人,或者目击者。你这明显可以告他。
我想知道你说的被打之后是多久?如果是当时他打你的时候你当时还击那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他停止殴打后一两分钟你才还击,那就很难说,具体要看你的律师和你的辩答,否则法官很难判你无过。

可以以故意伤害罪的罪名来告他,能否成立正当防卫,要根据你所实施反击的时间、状态来认定。假如在你被打时你实施反击,则是正当防卫,假如你在被打之后才实施的反击则属于事后防卫,事后防卫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

可以去报案,故意伤害。
是正当防卫,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