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证申请香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05:01
我的父亲是香港人,母亲是广东人.在我7岁的那一年他们离婚了,那时我的户口还没有转到香港去.后来过了几年我的父亲去世了.我想问下现在我有资格申请香港户口么?
问题补充:我今年刚满19岁..在我出生前父亲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并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父母没有结婚登记。。

应该有可能 1你是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符合(一)或(二)项规定的人。 但是你是非婚生子女应该要亲子鉴定证明 这一点也许较难 你可以去中国公安出入境处询问 或打电话到香港出入境处问一问 按照香港入境条例 没有说到有关香港永久居民去世后 该子女能否以香港永久居民子女身份定居香港的情况 因此你是有可能去香港的 但是你要证明你是香港永久居民的子女 证明你父亲就是你父亲

你父亲去世后,你就没有资格条件了
还有就是今年你19岁,就更不可能了 即使你父亲在世也没用
除非他在世的时候到60周岁了 身边无子女照顾 那样你才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香港永久居留权)
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如属以下任何一项人士,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并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留权:
(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三)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符合(一)或(二)项规定的人。
任何人作为此项所指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而享有居留权,只在确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时方可行使,而他只可藉其持有以下文件确立-
发予他的有效旅行证件,和同样是发予他并且附贴于旅行证件上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
发予他的有效特区护照;或
发予他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四)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持有效旅行证件进入香港、通常居住在香港连续七年或以上并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的人。
通常居住连续七年必须是紧接该人向入境事务处处长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日期之前的连续七年。
该名人士须以入境事务处处长规定的格式作出声明,声明他以香港为其永久居住地。如该名人士在二十一岁以下,所作出的声明须由其父亲或母亲或合法监护人作出。为此,该名人士须提供入境事务处处长合理地规定的资料,令入境事务处处长信纳该人已以香港为其永久居住地,该等资料可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