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租了一套房房主未提供房产证明就签了合同并支付了2700元的定金和房租费,请问合同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55:32
我现在听别人说房子是他们公司的,他只是个代理。我能要回我的2700元吗?急!
要回来的可能很小了,你们签合同的时候他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公司的名义,还有,如果他是公司名义来签的,那他有没有公司的授权许可。其实你可以和他谈一下,找点借口说工作的地方太远啦,或者是朋友帮你租好房了之类的,哪怕他扣下三百五百的,大部分钱还是回来的不是?如果不行的话可能得咨询一下律师了。一个人在外面不容易啊,所以要事事小心,下回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找一个可靠的中介公司才行,就算从个人手里租也不要急于付款,顶多交一百定金,房照,房产证,户口本什么的一定要看齐了,现在骗子太多了,要注意啊。还有,祝你可顺利拿回房租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