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开庭后需多长时间宣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2:18:09
我家亲戚与一家物流公司合伙买了一辆挂车,双方各出一半的钱,之后物流公司提货业务,我家亲戚当司机,另物流公司配有一司同开此车,去年的6月份,由于物流公司的司机开车不当,发生车祸,造成我家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当场死亡。因之前物流公司给所有的司机都有投保一份人身意外险(20万),因保险未注明受益人,所以现在与物流公司就谁可以拿到这份保险上了法庭。并与2009年2月23日在安徽省安庆市地方法院开庭。但至今法院都没有宣判,之间法院的庭长给我家亲戚打过不少电话,一方面要我家亲戚与物流公司协商看双方几几分成比较好,一方面又说如果双方都这样坚持的那这份保险就可能失效。我想请问第一这份保险会失效吗?第二法院开庭这么久要什么时候才可以宣判,法律上有没有时间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4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险失效需要符合非常苛刻的理由,而没有确定受益人并不在此范畴。以受益人不明确为理由认为保险失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一般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