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但找借口拖着不给交保险怎么办?我如果主动辞职会有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07:40
有哪位懂这个问题的请帮帮我!我是08.9月份入公司,09.2月公司让签的合同(合同当时给我们要我们填写资料 但是没有盖章,并且2份公司全都收走了,当时谈好了3月份开始给交保险,但是老板拿着我年前工作出现的错误说还要审核我,故不给交保险(跟我一起的那个同事40多的今天给我申报上去交保险了)我很气愤,不知道怎么去做,怎么找他谈,我的感觉是我去年结婚了马上要孩子了,所以他故意拖着不给我交,我现在不想在那里干了,请我我如果去仲裁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呢?如何去做呢?谢谢

当然是可以去劳动部门仲裁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式入职后,必须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障。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小公司。象你这种情况建议你尽快找劳动部门仲裁,重新选择另一份工作。

楼上说的很对,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可以解决最好,你和他先谈,如果还不给上,你就去告他。赔偿很多。给你补交保险,多给你三个月工资。

公司这是违法的行为,依照<劳动合同法>用工即表示签订劳动合同,若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依法可处罚双陪工资的.
你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法.
但是理想往往是美好的,要行动就艰难了.
特别是劳动仲裁部门,往往费钱又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