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担保人抵押物,贷款人还不了,要做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9:47:57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因为以前可以拿正在开发的楼盘的土地来贷款,但现在政策变化后不行了,现在老总要以我个人的名义在银行贷款,我的公司提供房产作为担保,并答应私下写条子证明这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由我的公司承担。办理贷款过程中,还搞了一些虚假的文件,而且还要我和我老婆签字。顺便说一下,平日里老板待我不错,本想帮一下的。
我想问:1、贷款到期,我不偿还,银行是直接收了作为担保的公司的房产?还是要先收我个人的财产,比如房产等?
2、如果贷款到期,我公司经营状况恶化,还不了贷款,并将作为担保的房产卖了,我是不是要坐牢?我老婆会坐牢吗?
3、老板私下给我写的条子有作用吗?

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所有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回答:1、房产抵押贷款,这种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也就是说到期你不偿还的话,银行可以问你要,也可以问公司要,不过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银行回首先执行抵(质)押物,以执行后如果还不足,银行会向担保人和借款人追偿。
2、房产抵押后在抵押解除前不能够买卖,换句话说,在银行同意前不能够买卖。现在银行贷款的话,抵押率不会高于60%,也就是说现在市价在10万的房子在银行最多能够贷到6万,这个你可以计算一下,你预计贷款到期后所抵押的房产价值会不会低于你的贷款额,如果到时房产的价值超过贷款额的本息,你尽可以放心,另外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涉及到诈骗这一层次,你不会坐牢,你见过有人因为信用卡还不上坐牢么?
3、条子有用,但是条子不能回避你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关系,条子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最后,我给这个事情做一总结,你的利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其实就几点:第一房产价值大于贷款本息,第二,确认房产抵押有效,贷款手续有效正规

首先我想你们老板和银行长时间打交道,可能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