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上一方用的假名字,其婚姻有效吗?若要解除,是不是只属于解除同居关系,而不是属于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1:16:45
请教各位朋友:
双方在95年办理结婚证时,女方因担心男方知道她以前离过婚,故瞒着男方用假名字办理了结婚证.十四年后,男方遇到了初恋女友(两人当年因生活在不同城市没有联络方式而失去了联系,而初恋女友因为他一直没有结婚),并且多年来一直因为女方欺瞒她有过婚姻的事情而耿耿于怀,故男方想离婚.请教各位高手以下几个问题:
1. 结婚证上一方用的假名字,其婚姻有效吗?
2. 现在双方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大的已经14岁,小的也11岁了.即使这样,按新婚姻法规定他们应该不属于事实婚姻了,那是不是就按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了,而不需向法院起诉?
3. 女方是少数民族,处理这种问题时,会不会或有没有少数民族地方条例受限?

1.结婚证上虽然用假名字!但婚姻法里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如果两个人生活在一起,过着一般夫妻的生活(按你说的多有2个小孩了)所以他的婚姻还是成立的!最多说是结婚证无效.但婚姻还是成立的!
2.这个问题1.已经回答了.另外说下他们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已经不算是同居关系.而是婚姻关系.
3.这个因为是少数民族的关系很难讲.但这个官司男方胜算不高.不过如果真打到法庭,想要离婚的男方有没考虑过对这个家庭的损害?对两个孩子成长的损害?

建议你到专业的律师行咨询专业的律师,不过婚姻是双方的承诺.就算她当初用假名字骗了男的,但是就你上面说的内容来说,男方的确是需要同情.但是实质还是男方遇到了他的所谓的初恋女友,而变心!那男的也不想想,他的孩子多这么大,而且是刚开始发育的阶段,这样对两个孩子好吗?虽然我是男的!我也同情女方!
另外说下,不管是不是真的名字,他们婚姻成立是肯定的,孩子也是真实的!何必要去追寻那已经过往的初恋呢?

哈哈——

虽是用假名办结婚证,但是已经形成了事实婚姻了。

1 婚姻无效
2 要。既然假结婚证办了在民政局就有档案。由法院宣布婚姻无效。
3 不知道。既然离过就 没问题。

1.无效

2.按照非法同居关系认定,财产和子女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自行解除,否则到法院起诉.
3.没有

虽然结婚证可能无效,但是我国法律规定,同居五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的也可视为夫妻,如果到时候一方提出分手的话,另外一方可以按照双方是夫妻来起诉获得财产和其他补偿的!在这种问题上,是人人平等的,没有少数民族的限制。没问题的,我是专攻婚姻法的!不用怕他

提交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更改结婚证明

请问一方隐瞒了婚姻史,而结婚他们的结婚证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方有病而用隐瞒手段骗取结婚证,受害方可以找其主治医生取证吗? 夫妻于1960年结婚,无结婚证,无档案,一方死亡,如何证明其夫妻关系? 一方有大三阳可以撤消婚姻么,才领结婚证2个月 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男方父亲所建的房产证上有其3兄弟的名字。如果男方离婚了。算不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有事实婚姻在没有拿到结婚证的情况下,有一方提出离婚是否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呢?财产该如何分配呢? 在法庭上,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应该承受怎么样的处罚? 结婚两年,一方婚姻续存期间所得的卖断工龄赔偿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续存期间,一方亲属给予的钱物(eg结婚时,生孩子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领结婚证的婚姻是无效婚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