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人 伪造当事人签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8:45:47
劳动案件已经经过仲裁与初级法院的审理, 拚下的赔偿金额只有两百来元人民币, 现当事人提告进入中级人民法院. 我昨日发现提告的上诉状并非原告本人签名与手印. 这上诉状合法吗? 我出庭时提出佐证 证明该提诉状非原告本人意思作为. 可以当下停止庭讯吗?
由于赔偿金额甚低, 实际上原告在初级法院时已经没有出庭, 他人现在远在海南岛, 庭讯在惠州, 估计他不会出庭.

诉状非原告本人签名与手印, 上诉状不合法。除非代理人是特别授权代理。

伪造对方的签字是无效的,会导致败诉。但己方代签其实算不得“伪造”,不会导致诉讼的中止。理论上,别人签名就表示这并非上诉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上诉人可以补交一个授权委托书,这样就能弥补上诉状中的形式瑕疵了。庭审也会继续进行。

你好。
这种情况停止庭审的可能不大。如果你提出你的意思,对方会承认这是自己授权他人代签的,即当时就将你的答辩吞噬了。没有任何意义,你还是考虑从实体角度对付他们吧。

停止庭审的可能不大。如果你提出你的意思,对方会承认这是自己授权他人代签的,即当时就将你的答辩吞噬了。没有任何意义,你还是考虑从实体角度对付他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