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14至28周岁为青年 的相关公文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39:03
相关法例,相关规定,我想知道该法例的名称.

总是看到网上说法制办同意,但是并没说明出自哪份公文.
这些规定,应该有白纸黑字的公文的.

只有找到出处,才能证实不是人云亦云, 而是确有此事!
好像说是经中青团申请,法制办同意的。
应该有来往公文吧!例是《请示》,《函》,《答复》等正式公文,且应该有文号。

下限是根据我们国刑法对未成人的规定而来.
而上限并无绝对的法律依据.
这个概念主要还是因为5.4放假的事吧.因为国家级什么优秀青年奖之类的得主还有40来岁的人呢.
5.4放假作为非强制性休假,14-28岁这个定义只是说明一部分人有享受这一假日的权利.主要是针对在校学生.而就用人单位的情况,建议放假,或提供正常的工资.不要求一定给加班费.相关的规定还没有正式出台.

刑法条文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