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下··想知道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2:13:29
为庆祝甲顺利通过老师,乙决定邀请同学为甲庆祝,与甲商议,甲同意。请客当天,甲因故未能出席,乙感到面上无光,找甲交涉,因语言不合,两人发生争吵,乙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诉甲违反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请客所花费用。请问这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吗?甲乙所确定的是一种友情关系还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友情关系,不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的

不属于

这是民法中的情谊行为,不光不受合同法的调整,民法都不管
合同法调整合同法律关系,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义关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