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内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4:06:30
我现在有更好的机会所以想立刻离开现在这家公司。
我于前天提交书面辞职,我现在只想马上离开,但是退工的一切手续都要办全,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是不是我要支付一个月的薪水就行了,而不用管单位是不是同意。
还是单位如果不愿意,就算我付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行呀?

单位必须让你走,不放你就是违法的,但是他可以让你交违约金,说你是违法辞职(一般企业跟劳动局都是一伙的)。不过他不会问你收很多,因为新合同法规定除了培训过员工,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收违约金。

正常的离职应该是提前一个月上交书面辞呈,之后逐一办理退工手续。如果你着急跳槽的话,公司会按照你的合同截止日期要求你支付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