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制度及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5:52:22
论述

社会保障制度及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答案:

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多种成分所有制结构的要求
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但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要求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范围和公有化的程度必须与生产社会化的程度相适应,公有制的规模和公有化的程度如果超越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而会破坏生产力,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仅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较低,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以及同一地区和同一部门内部的不同企业之间,生产社会化的水平相差悬殊、极不平衡。因此,必须纠正过去在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片面理解,避免公有制的过度膨胀,建立一个与多层次生产力相适应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劳动力合理流动的要求
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种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作为最活跃、最积极的生产要素,其充分的流动性成为优化资源配置、加速经济运行的重要方面。至1996年底,我国绝大部分城市已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固定工将从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中彻底退出,“铁饭碗”和“大锅饭”将一去不复返,将出现正常、合理的劳动力流动。旧的社会保障制度因其所有制分割、城乡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界限,一方面严重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另一方面又引导劳动力只朝着单一的方向——社会保障水平高的方向,即农村向城市、个体向集体、集体向全民的方向流动,这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大相径庭。必须打破种种分割和限制,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不同的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条件,使企业能自主用工,劳动者能自主择业,真正实现劳动力这一重要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需要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在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他要求的是效率、利润,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在追求高效益的同时,必然要排斥老、弱、病、残、伤、孕等不能正常从事劳动的人,对这些社会的弱者,包括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残疾人、老人、儿童、妇女等的保护只能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因此,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不得不实行政府干预,建立和健全其社会保障制度,为以上几种人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和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