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7年进入远洋公司的,1998年当时的领导以旷工为由对我进行了除名,工龄该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23:11:44
但我一直未办理离开手续,现档案仍在公司,因为保险问题,他们说我22年的工龄不能延续。这样我不是白干了22年吗?这种冤案该如何申诉啊。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除名职工重新参加工作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376号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