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急急急急 懂劳动法的大侠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19:36
我们是一所乡镇卫生院,以前因为效益不好,部分职工未在单位上班,现单位通知上班,那部分职工不愿回医院上班,也不教养老保险金,我们是否能向他们收取保职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他们不回来、也不教养老保险金或保职费,卫生院该怎么处理(我们也向卫生局反映,可他们不管,我们还可以向那个部门寻求解决)

各位大哥们帮帮忙啊
根据什么开除公职(劳动法的第几条)麻烦您了 谢谢啊 急用

首先需要确认你单位和职工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果属于,继续往下看。
养老保险为职工工资的28%,单位负责20%,个人负责8% ,但是由单位负责扣缴和上缴。
如果想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39条。

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到单位报到上班或者办理劳动关系手续,逾期职工拒绝办理的可以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向职工收取费用,但如果职工执意不上班,可以开除公职

开除他们就是

你们的职工与你们卫生院是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