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通则,以下两版司法解释,实务中该用哪个?为何判决似乎多援引老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20:09:25
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15390
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7385
http://www.chinacourt.org/flwk/show.php?file_id=7385
1、有些不明白,LZ问的是这两个司法解释应适用哪一个、为什么才版适用的更多一些,一楼朋友的回答是出自什么原因呢?
2、当然是应该适用第二个网址中是新版,理由很简单,新解释应当取代旧解释、新“法”优于旧“法”。而且,旧版中有与新版多冲突的条款应自然失效。
3、至于“为何判决似乎多援引老版?”:
(1)因为旧版的民通意见适用了很多年,那些法官更为熟悉呗。
(2)应该说,这是不严密的。但新旧版中有许多相同、没有修改的条款,引用也无妨;但如果是新版已经修改条款、再适用旧版在判决中引用,应是错误的。
你这些我都看了,
全部都是民法通则的一些实施办法,
关键在于你所谓的老板怎么做了,
如果要帮他开脱的话,直接金钱转移,把证据抹掉,
如果是想查办他的话,得看那个人入手的及时不及时
最好是在执行的时候,带上律师去取证,还有一些公安机关随行
一般国家在打击利用金钱犯罪的力度上比较轻,
只要在利用金钱犯罪时,不参与暴力手段就一般没有什么多大的问题
另外一个就是责任划分的问题,这个责任划分,还是个难题,
因为有时候你不能在第一现场取证的话,那很麻烦
对于你有力的证据都会因为证据不足,或者不够充分,
让老板逃脱,或者从轻处罚,即使是明知道他有罪,也拿他没办法
中国的法律是要求证据,所以关键是在举证方面,
希望你能解决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