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不服判决,可以上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8:53:24
轻伤公诉案,法院倾向被告,受害人不服判决,检察院也不给抗诉,受害人可以上诉吗、该如何办?

被告人可以,被害人不可以。
  《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一十八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如果是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对判决中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诉讼法》第180条)

被害人如果是对一审刑事部分判决不服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请求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刑事诉讼法》第182条)

被告人可以上诉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可以,但是你要有新的证据和证词

被害人不能提出刑事上诉,只能提出民事上诉

被告人可以上诉的 ,但是你要有新的证据和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