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案例分析2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6:05:19
某市公安局于2003年1月4日对齐某(男,30岁)、赵某(男,25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经侦查查明,齐某、赵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齐某、赵某实施抢劫案于2003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查明,遂移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齐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赵某拒绝自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的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赵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齐某胁迫,由于怕齐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
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齐某、赵某构成抢劫罪,后果严重,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齐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0年,一审判决后,齐某不服,以量刑过重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赵某未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亦为抗诉。
问题:
1检察院在起诉期间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在多长时间内补充侦查完毕?
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认为案件需补充侦查时,可否不退回补充侦查,而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3重新开庭后,如果齐某再次拒绝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4齐某向二审法庭起诉后,二审法庭应如何处理?
5假如齐某在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从何时生效?
6假如本案受害人对一审不服,应在多长时间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这些问题刑诉法都有明文规定的啊:
1.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且检察院最多只可以退回补充侦查2次为限。
2.可以。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都可以自行侦查,但对于案件复杂,重要事实不清,调查困难的,实践中一般都是退回补充侦查,对于整个案件只是部分轻微事实不清,好调查的,都是自行侦查。
3.法庭不能批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属于强制辩护;
4.齐某上诉,而检察院没有抗诉的,2审时,不得加重原判刑罚,可以对全案审理后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比原刑较轻的处罚,或者发回重审。
5.上诉期内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满后生效。当事人是否上诉,以其在上诉期内的最后一次意思表示为准。
6.公诉案件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必须在判决后的5日内向检察院请求抗诉,检察院应当根据法律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并通知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