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带责任 请法律高手帮忙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4:34:10
事情是这样的:10年前,A男和B女是夫妻,A男B女借了点钱办了一个厂。然后因为A男外面有女人,导致离婚,也因此欠下很多钱没还。最后A男B女离婚,A男得到厂房和全部机器设备,并承担全部债务,B女得到一座2层楼的老房子并负连带责任。然后因为还不出钱,厂房和2层老房子都被拍卖。这时候债务的责任是不是已经终止?
接下来还有,2楼房是居民住房,当时是拍卖了的,但是因为B女无地方可住,一直住着,拍卖得到房子的C男也一直没音讯。现在村子里重建,老房子拆掉了,拆房子赔的钱3万元C男没来拿,由B女领取。因为B女户下仍然有地基(就是那幢老房子的),所以又借钱造了一幢房子这幢房子现在比较值钱就说30万好了。然后C男出现,要求B女承担责任,因为是他买下的房子。
那么,以上情况。村里的居民房据说是说不能拍卖的,即使拍卖了,也只能得到地基以上的,地基还是B女的,有什么转不转国有的说法。现在B女要怎样,才能保住辛苦建起来的房子??拆房子所得的3万元,是不是要还给C男?
好像是叫宅基地,也有很多人说房子肯定拿不去的,但是除了拆建费3万元,不用再赔偿其他的了?如果C男上诉到法院打官司,会不会有问题?
还有连带责任,是不是在没钱拍卖房子之后,就已经终止,不用再偿还债务了?

直接把拆迁款3万元给C男就可以了,据你所说这地应该是农村的宅基地,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只能是B女的,C男不得享有,C男只享有原告拍卖的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权,但是现已被拆迁,那么C男享有对该房拆迁所得的3万元钱,对,B女后来新建的房屋没有所有权。
AB二人要继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直到债务清偿。

1、题目中“A男B女借了点钱办了一个厂。”是否继续偿债,要看这个工厂是什么性质的。依你题目中的线索分析,我认为这个工厂应该是个体经营,个体经营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且两人离婚时候约定了女方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这个债务不能因为厂房和旧楼房的拍卖而终结,仍要用A\B两人的个人财产继续偿还。

2、你题目中所述的所谓老房子应当是农村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房和地应当是合一的,但是如你题目中所说,C男并未取得宅基地,也就是说他并不符合宅基地的拥有的主体标准,所以,这个所谓的拍卖是自始无效的,B女应当退还当初C男的拍卖款。宅基地及新建的地上房屋归C女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