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2008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26:29
利润总额 -52520元
纳税调整增加12000元
纳税调整减少5200元
那么
纳税调整后所得是 -45720元 ?

应纳税所得额是 0 元 ?

实际预缴的所得税额是220000元
那么
本年应退的所得税额是220000元 ?
对吗?可以退吗?
那么
纳税调整后所得是 ?

应纳税所得额是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完毕,多交的税款可以申请退税或者抵下年的税款。
你可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退税。

应纳税所得额应当填 -45720元。

你的汇算清缴结果如果税务局认可的话,不必再做税审。

税务应按汇算清缴结果,退你所得税220000元,但是税务一般是不退现税的,可以结转下年度抵顶下年度税款。

可以退,但要和税务局联系。他们会告诉你怎样办手续的。

可以退,但要做税审,拿着审计报告及公章、报表、已交所得税缴款书,找专管员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