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19:45
请问学校或学校工作人员私自搜查,强制搜查学生宿舍柜子是否构成非法搜查罪。

先谈一下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
本罪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搜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无搜查权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个人,为了寻找失物、有关人或达到其他目的而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第二种是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授权,滥用权力,非法进行搜查的;第三种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具备上述之一的就属于非法搜查。
搜查的对象,根据本法第245条的规定,仅限于他人的身体和住宅。如果不是针对身体或住宅搜查,而是非法搜查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办公室、仓库、车辆、船只、飞机等场所,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宿舍在法律实务中不被认定伟住宅,再就是构成犯罪必须是情节严重--本罪表现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结合楼主的情况,认定校工犯罪的可能性较小,不过你们可以向教育局等上级部门反映...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搜查人身或住宅的行为。其次行为必须非法,即没有搜查权的人或有搜查权的人滥用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进行的搜查。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或拘役。但你说的情况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非法搜查 学校在执行自己相应的职权 万一你们藏着匕首 汽油 这是很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