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中交警对没解决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不得放行,要扣押!那伤者必须当场签医药费的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12:57
我要是签完字,他不交要垫的医药费,我怎么办?是不是过了一个月交通队,也会把肇事车辆放行?对了,事故现场中的肇事车辆是当场被拖到交通对扣押吗?认定书上是要有两个警察的盖章和大队长的签字才有效吧!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http://www.gov.cn/flfg/2008-08/27/content_1080521.htm

交通肇事发生后,本着先救人的原则,先将伤者送到医院看病,如有调查的需要,将肇事车辆先行扣押(最多一个月),这是处理的前期程序。
事故发生后10个工作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若当事人不认可的,可于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要求复议。这和赔付没有必然联系,是两个问题。
至于赔偿问题:
你可先了解一下该车投了那些保险?若有交强险,即使对方不肯支付,你可要求交警部门通知保险部门先行支付。
对方不肯垫付,又没有保险的,且你方经济困难,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可向交警部门提出。
伤者伤愈出院后,你可根据交通事故有关赔偿规定,向肇事方要求其他赔偿(如误工费、住院费、药费、交通费、护理、伙食补助、营养费),达到残疾的,评残后还可要求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
简单的说:现在事故赔偿体制已经日趋完善,充分保障了受害人的权益,已经没必要扣车、卖车支付赔偿费用了。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
一切事情可以找交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