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民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0:00:43
甲与乙约定,送乙去机场,但甲临时有事,从而导致乙错过了飞机。问:乙能否要求甲赔偿其损失?如果甲是一个出租车司机呢?

乙与甲间是情谊行为,即使乙在事实上因为甲而错过了飞机,其与甲间也不成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保护,乙不可请求甲赔偿。如果甲为出租车司机,那么相当于成立了一种运输合同,甲临时有事(如果不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的话),甲构成违约,那么乙可就侵权或违约择其一请求甲赔偿

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的。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甲乙做了这样的约定,乙就可以主张追究甲的合同违约责任,因为甲乙之间已经达成了一个运输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游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现在甲由于自身原因没能履行义务,同时又没有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发生(比如说可以另外叫一个人帮忙送客),所以甲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所受的损失。

有人 欠我 6000元钱,,写了 张欠条,,还 留了 身份证号码,,结果 人 跑了,,怎么办

无偿不赔偿。有偿则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