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人指点二手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00:22
本人由于资金有限,又想跟父母一起住个大点的房子,所以相中了青岛李沧区的一栋二手房。该房是96年8月建成的,面积107平米,是崂山商品房开发公司开发的,房东于07年8月份办的房地产权证,该证上盖有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的印章。疑问是,在该证的土地使用性质一栏写有“因土地资料尚不完备,土地使用权待办”一句话,并盖有国土资源所的印章。我到房屋交易中心询问,工作人员告诉我说由于96年青岛盖房时还没有土地使用权一说,故而现在的房地产权证上才有这样的一句话,只要你有房地产权证就说明该房屋合法,完全不用担心以后的房屋交易以及拆迁补偿。但是本人还是心存疑虑,请高人指点,给详细解释下这种情况的来龙去脉及厉害关系。多谢!!

按说要两证齐全才行,但地方政策与实际情况不同,如果房屋不问题就不可能交易,房产中心不会去揽这个责任。所以应该是可以交易的。你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咨询一下此地的土地证办理情况,如果正在办理,没有问题,那就可以,如果他们也说不上,我建议你还是不要买了,因为政府的事情真是不好说,政策的变动是说变就变了,何必要为这个房子执着呢?二手房可选的太多了。钱花了担这个风险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