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被打啦,鉴定为轻微伤害,打人一方找来自己姐姐作证,说是两人互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9:29:04
妈妈被人打啦,鉴定为轻微伤害,可是当时在场没有证人,打人一方找来自己姐姐,作证时称两人互打。这事该怎么解决?请好心网友帮忙!我家是个单亲家庭,妈妈从小把我带大,生活很艰辛,最近家里房子漏水,由于找不到房主,妈妈就去找把房子出租出去的黑中介,所要房主电话,结果黑中介态度蛮横,举起棒子就打,妈妈躲闪着报警,可是对方依然没有停止攻击,妈妈自卫抢下棒子,可是对方并没有停手,将妈妈踢倒,用笤帚打妈妈的头,我妈妈抢下笤帚,此时黑中介的姐姐跑来反到抱住我妈妈,之后两人进屋,警察在没经过双方调查情况下认定是双方伤害,当时妈妈头晕,要求验伤,公安医院验伤为轻微伤害,可是警察说我们没有证人,对方证人(对方的姐姐)说是双方都动啦手,要认定双方伤害,这样合理吗?被打的我们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打人的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请好心网友帮助!!!
公安医院验伤当时医生口头鉴定为轻微伤害,可以追究他的责任,鉴定病志所写如下:“BP:130/80mng,头右顶部压痛,现无明显肿胀,面右下颌部肿胀5*2cm,压痛,左面部淤血1cn,上腹部压痛,现无肿胀,青紫,右肩部上区压痛,左前臂尺测肿胀4*2cm,压痛,左中指点状擦伤,左大腿内侧青紫1*1cm ,1*0.5cm。初步诊断:1头部外伤,面部挫伤。2右肩部,左前臂,右大腿,上腹部挫伤。” 以上的坚定可否认定为轻微伤害!

你好。不管是双方互相伤害还是只有他打你妈妈,只要他把你妈妈打伤了,都是需要赔偿的。同样道理,如果他受伤了,而且是你妈妈造成的,那你妈妈也要赔偿他治疗费用。

如果你妈妈头部或者其他地方不舒服,可以去医院治疗。把所有的票据保存,然后到时去找处理你们案件的那个民警要求打人的赔偿。既然已经是轻微伤,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你们自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要公安机关那边把他和你妈妈之间有伤人的事实记录在案,你们就不用太担心。当然,起诉有点浪费资源。

如果民警再说他和你妈妈是相互伤害,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拿出他受伤的证明。

总之,不要被那些民警吓住了。既使是双方都有伤害也是要赔偿的,大不了是相互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希望你和你妈妈更加幸福。

补充:朋友你好,你可以把鉴定报告和一些相关材料拿到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去(县或者市司法局设置的机构),去询问那边的律师。那边的所有服务都是免费的,也可以免费为困难家庭提够免费诉讼代理。网络只是一个咨询的平台,我们没有见到具体的情况,所以只能根据你提够的信息来判断,有时候是会和现实有出路的。希望你抓紧时间去面对面咨询律师(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事务所的都可以),他们会给你比较准确的建议。

不管是双方互相伤害还是只有他打你妈妈,只要他把你妈妈打伤了,都是需要赔偿的。同样道理,如果他受伤了,而且是你妈妈造成的,那你妈妈也要赔偿他治疗费用。

现在 讲究是哪个要求赔偿,你要求你举证就可以。必须赔。他的在庭辩护由他自己收集证据,法官以你为主。

他们不应该打你妈妈,你妈妈只是自我保护

互相赔医药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