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遗嘱,做过户公证,其他子女不签字,如何去法院提诉讼?有没有实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29:52
请问:
1.办理房屋过户有没有时间限制?或者说我姨,舅拖着不签,医嘱生效有没有时间限制?
2.如果走法律诉讼,是要自己写诉状吗?应该怎么写?如果要找律师写,哪个事务所的比较好?费用大约是多少?
3.起诉的话,签过字的就不包括在内了吧?
4.这个官司能不能打赢?大约需要多长时间?
请懂法律的专业人员帮帮忙,非常感谢!
1、合法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即生效;随时可以开始继承,不存在时间限制的问题;
2、房屋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签字,因为其他法定继承人有可能持有另外的遗嘱。其他子女不签字,公证不能完成;
3、没有继承权公证,就只能请求法院确认继承权归属。继承权纠纷案件是有时效的,一般是2年,从纠纷开始时算;
4、主要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你母亲对房产的唯一、全部份额继承权。此为确认之诉。把拒绝签字的两人列为被告;也可以列一人,另外的由法院追加。
诉状的话,非专业人士比较难以写好。律师代书费用各地、各所收费标准不一,你的情况,往往200-500元。这样的状子,没什么技术含量。哪个律师都可以写。
一定要自己写的话,可自行搜索民事起诉状范本。
5、这样的案子一般适用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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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看不出什么败诉的理由。
其实,可以跟拒绝公证签字的两位协商,“不签字的话,我们就只能起诉了。不要因为很明确的事情,自家人闹到法院难堪吧……”这样。
首先房屋过户没什么时间限制,因为现在房屋从法律上讲所有权已经是你妈的了
另外,起诉你的舅舅跟姨不如直接起诉房管局,继承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只是依据惯例和房管部门内部的规定,但这些并没有法律上的支持,如果需要所遇继承人签字,那还需要遗嘱干什么?已经有过这样的案例了,起诉房管局不作为也胜诉了,你们可以借鉴一下
现在房子谁住着很关键,如果是你们住着。行政机关应该在
有遗嘱切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给你妈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房子你们现在没有实际控制,可以通过律师发函告知侵占
人,逾期不结束侵占再行起诉。这个官司肯定能赢,遗嘱也没有
过期一说。
签字的还起诉人家干嘛?
如果不能做继承权公证,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起诉;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到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或委托律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