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有关离婚方面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5:50:50
孩子八周岁了,女方2005年3月后就没联系过,当然期间有回来看过孩子三次…大概就是一年一次吧…我不在家孩子爷爷带,家里人说一年来过一次,来时买套衣服,我要问的是这样情况我该怎么离婚?上法院?能要这四年的孩子抚养费不?各要什么方面的证据?谢谢

1、关于怎么离婚的问题:
如果女方也同意离婚,带上相关证件材料[包括(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双方各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共同到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没有离婚而要求一方支付孩子的抚养的,一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但可以要求离婚后孩子由你抚养,由女方依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满18周岁为止。

3、要准备的证据
(1)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可由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自某年某月起分居已满2年或2年以上的证据;或者是邻居的证人证言等。
(2)争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邻居、村委会、居委会的证人证言,证明女方对孩子没有尽抚养义务,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女方的工资收入证明,以证明女方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和条件。

可以的,寻求法律解决,找律师!!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针对离婚达成离婚协议,可直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部门发放《离婚证》。

如果双方达不成离婚协议,就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女方不同意就起诉吧,抚养费应该是承担2年的吧,具体的你去问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