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6:39:50
开平县农民王某因盗窃罪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满释放后,想在东乡县开办一家饭店,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当他向东乡县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时,东乡县工商局认为此人过去有劣迹,虽然刑满释放,尚需继续教育,因而经请示市工商局同意后,明确拒绝为其颁发营业执照。王某不服,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 王某对工商局的上述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简单说明为什么?
2、 如果能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被告是谁?
3、 本案应由何级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1、能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分类列举了七类可诉行政案件,其中,第四条:认为拒绝颁发证照违法的,属于可诉的范围。向对方认为自己都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遭到行政机关拒绝或者过期不予答复的,相对方为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可以依申请法院判明被告是否属于违法不作为,进而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的职责。

2、东乡县工商局。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原告指控其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权益而有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的行政主体。就是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出去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以为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1)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由此可见,本案的管辖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即东乡县人民法院。

怎么感觉你是把案例分析题给贴了上来了。后悔行政法没学好,回答你的问题还得翻书。。。这些可都是我一个字一个字码出来的啊。。。

可以他的上级
行政复议先吧。。。一般能解决的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