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财产该如何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7:38:39
请大家用点耐心看完下面这个故事!
我妹妹在2004年经过别人的介绍认识一个离异的男人,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公,那时候和他老公认识,她老公才离婚不到一年,听说是性格不合,导致离婚,并且育有一女,女孩判给他前妻抚养,离婚协议男方净身出户,并且每月给800块钱抚养费。直到小孩18岁。
后来认识我妹妹后,真的对我妹妹也挺好的,听妹妹说只是有点大男子主义,妹妹爱他,没在意这些,就这样相处了几年,彼此觉得在一起很舒服,直到2008年2月才和妹妹结婚,结婚以后就叫妹妹不要出去工作了,他有足够的能力养活这个家,让妹妹在家安心做个全职太太,打算生BB,妹妹一切听他老公的安排。可是夫妻俩准备了这么长时间肚子都还没动静,婚前两人做过各种检查,一切正常,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还不怀孕,妹妹着急得不得了。就在妹妹为这些事情烦恼的时候,发现了他老公的一些异常,经常晚归,并且还有人给他发暧昧信息,这些是妹妹无意中发现的,他老公手机是苹果牌子的,收到信息就会显示一些内容,是他老公冲凉的时候看到有信息来,就瞄了一眼,没想到看到这些,心里真的好难过。他一直都很相信他老公,从没有怀疑过他,她老公还不知道妹妹知道这一切,妹妹心里很难过,又不想跟他挑明,只想着有一天他能回心转意。妹妹想错了,这一切她老公并是这样想的,最近经常会为一些小事挑矛盾,并且还恶语相向,骂妹妹不会生,说得极难听,并且还说到了离婚,妹妹受不了了,心想离婚也是一种解脱吧。妹妹这段时间一直哭,哭自己以前没看清这个人的真面目。哭自己以后该怎么办,妹妹是很保守的那种人,她老公也是她第一个男人。她说以后不再相信男人了,就这样过一辈子。我真的很担心她会想不开。天天陪在她身边都不敢离开。唉!人心真的难测,前段时间她们都是很恩爱的(这是听妹妹说的)现在就闹到了这个地步。
以前听妹妹说过,他老公很有本事,离婚后两年就买了两套房子,还买了两部车,一部他自己开,一部公司拉货用。也就是说是和妹妹结婚之前买的,可就
在前两个月他买掉了以前的一套房子,大概70万吧,另外再加了120万买了一个铺位,也就是说用婚前卖房子的钱再加120万买了现在这个铺位,请问如果妹妹跟他离婚的话,能分到一些财产吗?
其实妹妹也不想要他什么东西的,我说这种男人你还跟他讲感情。你跟她一起4-5年,得到了什么,什么都没得到,得到的是他最后的抛弃。你只是

当然可以分到一些财产,婚后所得,包括男方的工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120万也可以算的,如果你要为你的妹妹争取最大权益,最好弄清楚财产问题,你可以按我下面说的做:
首先要保证财产是可以控制的,其次是经过诉讼形式把你的份额确定。

一、保证财产可以控制,而不会被男方私自转移。
第一,起诉前需要做的工作。
1、摸清底细。你必须了解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否则,没有划分数额的基础。
2、搜集证据。搜集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查询银行账户、房产、公司资产、股票帐户等等。
3、了解债务。如果确信对方没有债务,那么就和男方聊天谈一下这个问题,同时进行录音。只要男方说没有债务,那就可以确证没有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弄来一堆借条,那也可以由男方的财产份额优先偿还,以此来保护女方的财产份额。
第二,前期工作已经做好以后,就可以通过法院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了。具体方式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楼上有律师朋友讲到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方式往往给了被告几天的机会进行转移财产,因为,起诉后,被告就会得到通知,而诉讼保全往往是此后10天左右才能经由法院合议庭法官作出裁定,等到具体保全措施的执行,应当已经过了一个月多了。因此,被告有足够的时间对财产进行转移。但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就不同了。法院对当事人的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在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这样,被告很难有机会转移财产的。
2、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必须在15日内提起民事诉讼。

二、通过诉讼,女方把自己的财产份额确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各享有一半财产权益。只要把财产的总额确定了,官司就好打了。由于此前取证工作到位,胜诉应该不成问题。在保全措施之下,胜诉之后的执行也不是问题。

从本案来看,取证工作是重点,诉讼程序是其次。取证工作,显然只能女方自己解决,律师不能亲为,只能给你建议。所以,你要自己根据律师的建议,自己想办法取得相关证据。只要有了证据和财产线索,你想要拿到合法权益,是没问题的。

还有就是离婚补偿请求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