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垦的荒地是否可以享受直补,国家是否鼓励农民开垦荒地,村里以前给,08年突然不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33:57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所有,开垦的荒地只能有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应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至于直补,直接去村里或乡里询问一下,可能是相关政策改变了。

现在的三农政策,只要你种田都给补贴的,自己去农业局咨询,我想有更多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