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工伤是否过时效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6:27
于09年4月接法院传票
案由: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我司为建筑公司,之前把一些分包项目转包给包工头,
由包工头负责雇佣工人作业施工,也就是包工头为工人的老板
而此事情发生在07年9月
该工人于工地摔伤骨折,半个月后出院, 确诊为骨折
08年8月再入院拆除内固定术,08年9月出院,
10月伤鉴定为8级伤残。
但于09年4月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八万元。
由于早期与包工头签订工伤自负的协议,
此事一直由包工头负责协调,包工头也未上报过公司
公司在收到传票时才知晓此事。
有以下几点问题:
1. 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2. 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3. 包工头如果不出钱,法院会如何执行。

1.诉讼时效没过期
因为受害方的诉讼时效是自受到侵害起1年、2年内进行索赔(根据侵害的不同,有时间的不同),因为根据你所叙述事情,诉讼时效没过

2.公司负责

3.包工头如果不付款,那么由公司负责
但是公司可以根据你和包工头的协议事后向其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