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申请时效就没法律效力了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25:16
我父亲工作时,掉进烧砖的窑里,全身50%烧伤,还把右脚烧变形骨头错位了.致使走路有些摇晃,也没去申请什么书,和鉴定书,只有村委会每年给1000块钱..原来是给700.
请问还有更多的援助么?法律上还可以帮忙么?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2、北京有一个具体的案例,你参考看看吧给你一个链接:
http://www.bjldf.cn/data/2006/0914/article_1403.htm

是的,但是能证明有不可抗力的话可以从事情恢复之日起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