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时效过了意味着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15:47
如果事实上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错了,行政诉讼的时效过了,此事就不了了之了吗?

过了行政诉讼的时效意味着法律将不再保护当事人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时效过了,只是丧失了请求法院救济的胜诉权,但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不会因此变为合法,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要求撤销或变更。

除司法监督外,对行政机关监督的方式很多:
党的监督、人大监督、上级监督、自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