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及买卖法律问题?急求热心专业人士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27:19
我和我父亲将我们的老房子【连院子合计330平方米】以15.5万元的价格卖出。当时只是双方及双方的

中证人合计5人私下签了个卖房协议,没有经过公正和村干部。协议声明:卖方【我、我父亲、我母亲、

我叔叔以及直系亲属】在买房建房期间不得阻止,否则退还原款并赔偿2万元。
现在,我的叔叔听说我们把老房子卖了,前来干涉,声称有他一半。
【我的叔叔是我父亲的亲弟弟不错,但是在40年前,我爷爷和我奶奶的离婚中,他和我奶奶一起离开了

我们村,我奶奶另嫁人了,他们就一起生活了。之后他一直没有回来看我爷爷,直到我爷爷生病、去世。

他只是临时参加了我爷爷的葬礼而已。也就是说,他从来没有照顾过我爷爷,虽然他是我爷爷的亲生子,

也从我爷爷的姓。因为当时我爷爷、父亲不太懂,就没有留下遗书什么。直到1991年我们才拥有一个土地

使用证,上面只有我父亲的名字】
我想问:
1.如果买家受我叔叔干涉,房子干不了,他是不是能按照约定,要求退款要求赔偿?
2.我的叔叔是不是有权要求我们给他一半或者一半的房款?
3.我们的买卖协议是否合法?
4.你们能否上门协调和诉讼?
E-mail:jhoem@163.com王生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即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依然有权继承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的财产。继承法规定,遗产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方式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其次,从你的叙述中可知,对于祖父的遗产,你父亲和叔叔有平等的继承权,都可以继承并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虽然全部遗产由你父亲管理,但是你叔叔并未失去其所应有的财产权,可以随时主张分割。未经一方同意的,不得随意处置共有财产。当然,你叔叔未尽应有的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财产。
所以,我认为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合同认定无效后,关于共有财产的处置双方可以协商。
如果将以上纠纷诉诸法院的话,法院当然可以在你们双方同意下进行调解。也可以一致同意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进行调节。
最后,我建议你们还是通过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这样既方便又不伤和气。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谢谢楼上朋友热心的回答!
我还想问几个问题:
1.我叔叔要求来分我爷爷的遗产,那么,我的父亲不是不也有权要求来分我奶奶的遗产?
2.如果协调不了,我父亲有没有权利要求他承担当年赡养我爷爷的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