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捡的孩子落户问题,内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08:09
捡一孩子,一直没给上户口,现在已经18了,想问下如果要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开什么证明,在哪里开,还有相关的费用问题,会不会很麻烦?

没有到民政局领取合法的领养手续,到民政部门问问吧

比较难办,因为这个孩子没有出生的医学证明,你又没有领养或者收养的合法手续,公安机关无法为其办理入户籍

一切都有民政局,去了咨询就可以,每个地方不一样。大体如下:

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
2、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香港同胞回乡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澳门同胞回乡证;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签发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旅行证件;
3、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收养人居住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国家主管机关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或澳门地区有权机构出具的或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的,关于收养人的年龄、婚姻、有无子女、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
5、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彩色或黑白均可);
(2)送养单位应提交的证件、证明:
6、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弃婴、儿童进入儿童福利院的原始记录和集体户籍证明;
8、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生父母死亡或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9、弃婴公告;
10、儿童医院出具的被送养人送养前的健康检查或病残证明;
11、收养 。

1、如果孩子符合收养的条件、有合法的收养手续:相信您早已给孩子上了户口吧?

2、如果孩子不符合合法收养的条件:您想给孩子上户口,就得有计生部门的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俗称的罚款)的收据,派出所才能上户口。

3、如果是2的情况,手续是:
(1)到计生部门缴纳罚款后、拿到收据;
(2)持罚款已缴纳的收据,带您家的户口本、您的身份证、孩子是捡来的村里或民政部门的证明,到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上户口。

4、至于费用:上户口的费用不多,最多十几元;但如果是违反计生政策的罚款数额,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