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审车交强险1月到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0:18:40
我车子09年4月份审车,交强险2010年1月到期,请问这相差几个月怎么办呀?

最好去年审,如果期间发生事故的话保险只会在交强险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自己的车如果有商业险的话不会赔偿的,等于商业险白买了,对方也只能赔偿交强险范围内的,比如和对方车相撞,您的全责的话:交强险财产是2000的话只能赔对方2000.超出部分自己负责。反过来依然,要是对方认全责或者交警认定对方全责的话,你也只能或对方2000赔偿,至于超过2000的话,看你自己的沟通能力,对方大方就给你,不大方,呵呵,那就有的瞧了

4月份应去审车,否则在2010年1月间发生事故是没有理赔的。
因理赔是要有效的证件的,如不年审则视为无效证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