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教育事业工作了13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于2002年被解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补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09:50
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聘的,如果有补偿是按2002年还是现在的标准?

如果在有效期内可以的,因为你们形成了事实的劳动关系,但你需要举证,例如你的工资条等等.但是过去了这麼久,还是不是在有效期就不知道了.

广东胡律师:

你02年被解雇,现在已经09年了,你早就过了1年的诉讼时限,无法再主张要求补偿了。

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

未签订合同 好像有些困难吧 现在这个社会 一定做什么事都要有凭证

怎么会没有合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