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人员设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3:38:10
我毕业设计是做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但是律师事务所究竟有哪些人员设置,我不太清楚,请指教!!谢谢!!

一般包括合伙人律师,专职律师、专家顾问等。
  律师事务所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说一下个人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理想架构,供参考。
一、要有权力层,通常是合伙人会议或者合作人会议。
二、要有行政管理层,视规模会有管理委员会或者执行管理人。视规模要有几名行政人员。
三、要下辖具体管理职能机构或人,大体要涉及利益冲突审查、业务管理、业务监督。
四、与业务部门并行的辅助部门要有人力资源、财务、市场开拓(回访)等。
五、人为律所人员相对较少,多数均会由兼职。
六、因为律师规模原因,上述架构更多适合大型律所,现实中律所规模都不大,通常就是少数人拍脑袋说了算的。

趁早改行吧,就几个人,还用得着请个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