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验收可以取代竣工验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37:08
以前购置了一套房子,合同交付期限及交付条件中签定的是:出卖人应当于2004年11月30日,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将具备(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请问这里说的"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可以代替竣工验收吗?如果可以"商品房经质量验收"有哪些项目?验收的主管部门是开发商?还是施工单位自己?还是政府相关部门?

质量验收相当于竣工验收,质量验收包括该房的交工资料(地基、基础、主体、装修)和外观质量验收,验收部门应由开发商即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所属监督站共同验收,并签字认可,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