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4:34:49
我妹(十八周岁还差2个月)电动车带人由东向西过无任何交通标志的十字路口,已经过到大半,被由北向南的小轿车撞到,撞在小车的左转向灯位置,我们需要负多少比例的责任??
交警责任认定原因分析如下:电动车未让右方来车先行的过错行为是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机动车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过错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电动车后座人员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无过错行为。
但是我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个人认为在双方全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机动车还是占大部分责任。只是根据非机动车的责任情况适当减轻机动车的责任,也不至于我们要占70%的责任。 而交警的分析只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没让右侧道路来车先行,却没写我上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那一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2009年的2月27号前废除了呢还是有意不提?

没有信号灯,而且撞在车子的转向灯上,应该是同等责任。

事故责任 ≠ 赔偿责任

如上所述,各自承担50%是合理的。另外,你妹骑的电动车,是属于摩托车还是电瓶车,摩托车的话,属机动车,按说你妹未满十八周岁是不能骑的,是违法的;如果说是电瓶车,那未,电瓶车是不能带人的,也是违法的。

肯定是小车找关系了,我有一次开车拉货,过路口也是没有任何交通标志的十字路口,我的车身已经过路口一般的时候,一骑电动车妇女撞到了我的后车轱辘上了,还判了我60%的责任,

所有的道路根据道路情况都有限速标准,如果机动车超速行驶,那么应承担大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