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工作量 增加岗位 漏交少交保险 辞职 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36:03
公司增加工作量 让我兼职另一岗位造成我上班时完不成工作,下班回家还要继续做公司的事.有段时间连续一个月吧,公司搞培训,我每天都要延班一个小时,但公司从来不给加班费. 我00年进的这家公司,04年之前公司没帮我交保险,而现在也只是按最低标准交的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如辞职的话,公司要不要帮我补交漏交少交的保险,我能拿到几个月的补偿金.
另外,从兼职到现在大概7个月吧,每天晚上我回家都要做2到3个小的公司工作,公司要不要付给我加班费.

请这方面的专家回答,回答好的话我会增加分的.

另请不懂的人不要回答.谢谢!

1、公司随意调整工作岗位增加工作量属违约行为,当然前提是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没签,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2、延长工作时间不给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基本要求,应该追究,但就你所述的情况举证较难,你可以注意收集一些有关证据。
3、五项保险是国家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必须自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缺漏部分应要求公司足额补齐,一是补04年以前的缺漏部分,二是补按规定不足额的部分(缴费按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4、如果要辞职,原因很重要,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法定社保等。另外还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找辞职理由,任何一条都行,一般公司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5、按上述任何一条理由辞职,都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大约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准确的要按你在公司具体的工作时间才能算出)。
6、如果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索取赔偿金。(08年2月至今的双倍工资)
7、加班工资的计算国家也是有严格规定,详细的依据就不给你粘贴了,给你个简单的计算方法: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按上述方法准确计算出公司应支付的加班工资,一并要求公司支付。
8、上述要求,通常情况公司不会认可,更不会轻易给你,所以要主张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你合法的劳动所得,必须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公司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9、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你辞职什么都拿不到,不过保险是应该给你交的.

如果要辞职的话申请劳动仲裁:
1、社保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一块你可以申请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