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高手帮忙看下哪里违法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28:16
这是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子。我的一名朋友某一天在家里睡觉,然后有两个警察上门说我是XX派出所的,你涉嫌了诈骗罪,现在你跟我们走,就是抓走了。然后去到所里就让我朋友拿着个“诈骗犯”的牌子照相,然后就拘留了五天,还要朋友的亲戚送饭去。事后知道原来是朋友的朋友和那些民警勾结,贿赂了那些民警。现在请法律高手帮忙看看哪里出了问题,如果去法院告是要怎么个告法?

根据《行政诉讼法》(注意:这里是行政诉讼法,而不是刑事诉讼法哦)中第1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复议既可以选择本级人民政府,也可以选择上一级主管部门,但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其中我还注意到了一点,就是书中提到的可以申请复议的范围就包括了这样一条:对行政机关做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你要复议派出所,那么你可以向派出所所在县级公安局提出复议,也可以向县级政府提出复议。
所以,你可以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然后等待行政复议答复,如果你还不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希望能帮到你。也希望你朋友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去法院告公安局

不是法律高手,但是这事情也太离谱了。按照常理你朋友可以去法院起诉公安局,罪名有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以及非法拘留。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等等等。如果没有其他猫腻的话,这事要是真的弄上法庭肯定是你朋友胜诉。
其实你们可以随便去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们讲述的更明白的。

应该先提起行政复议,向当地公安局提起复议或者是市政府。如果复议不服,则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那个公安局。

我认为应该去检察院起诉

起诉前应该先取证

他们拘留时出示任何文件了吗 拘留是在那里执行的

如果本案是真的 感觉太离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