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帮忙看一下这个合同附件是否合理?有哪些具体条款违法的?请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6:19:19
员工合同附件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员工明白了解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愿意自觉遵守;如违反规章制度,愿意接受按照规章制度规定的各种处罚和处理方法。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时,企业可以按照规章管理制度解聘员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同意公司扣除公司代为员工支付的各种福利费用,包括住房、水电、伙食费、保险费、培训费和其他管理费用等。
3、员工严格遵守与企业签订的商业秘密协议,如有违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4、员工接受企业的工作调动安排,并服从企业的管理,否则,愿意视为自动离职并且企业不承担各项经济赔偿。
5、员工的特殊岗位培训,如由公司出资或培训时,应当与公司签订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6、员工如玩忽职守或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财产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企业有权开除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或经与企业协商后,办理完毕必须在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员工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按公司规定自行离职者,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8、员工应当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企业有权利就员工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如员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给企业或其他员工造成损失的,企业将追究员工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员工应当使用真实的身份和其他个人资料,如因使用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企业将立即给予开除;如因使用虚假资料造成各种经济或其他损失或不利情况的,员工同意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
10、甲方根据经济状况和福利政策,有权制订奖金计发办法并向符合考评条件的员工发放奖金,但不属于本合同书约定和法定义务。奖金非员工人人或必然享有,乙方以任何原因离职均不再享有。
11、乙方自愿与甲方签订相关的约定书、协议书、切结书等,构成本合同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
12、因甲方所在集团内部机构和人事调整,乙方同意薪资单位可变更为其他关联企业,则本合同书及相关配套文件未重新签订前全部权利和义务由新的薪资单位承接。
13、员工同意在上班时间不使用及携带影响工作的私人物品(如

管理规章制度合理的话,可以实行,但是不能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要不就是无效的。比如罚款超过工资一半啦之类的。肯定无效。
第二条应该把哪些费用列举清楚。不可模棱两可。并且应写成员工自愿委托将。。。。费用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是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无效。因为赔偿违约金只有二种情况。就是保密合同和培训费用。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好的合同附件。嗯

先留着吧,看等段时间我能不能帮上忙~呵呵

“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时,企业可以按照规章管理制度解聘员工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像这类规定,可以说是直接来源于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所以,是合理合法的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