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知道河南省减刑申报公示时间的帮忙回答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41:53
主要是想知道河南省今年的公示时间。能不能给讲下。
(一)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2、“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
(3)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4)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5)有其它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
(二)提请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实行“三公开、二公示、一监督”制度,分监区、监区、监狱逐级集体研究呈报制度。
“三公开”即在减刑实施前将罪犯考核奖惩情况公开、减刑条件指标公开、办理程序公开;“二公示”即监区集体研究拟定的减刑名单公示、监狱集体研究拟定向法院呈报的减刑名单公示;“一监督”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驻狱检察机关和罪犯监督。罪犯对监区、监狱公示的拟呈报减刑罪犯名单有意见的,可通过意见箱或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及时查处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罪犯。
监狱集体研究确定的减刑名单在各监区罪犯中公示7日无异议后,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