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六周岁,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男方未抚养和看望过孩子,要想把孩子留在女方身边,有哪些法律依据可以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29:04
男方脾气有些暴,爱赌,不顾家,众所周知,可是没证据了,一家人还要费心去保留证据吗?悲哀、残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从问题的情况来看我也不知你是否离婚,记然离了婚,那要看看当时离婚时怎么定的

通常 未 成 年 的 孩子 都 会 判 给 母亲 何况 是 女孩子